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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式类别: Microsoft Word 文件大小: 35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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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式等级: ★★★ 授权方式: 免费版 |
| 书式来源: 国家商标… |
| 相关链接: 商标注册 |
下载次数: 本日: 本周: 本月: 总计: |
| 书式审核:中国商标网 添加时间: 2011-9-15 10: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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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异议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被异议人名称: 被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北京力量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被异议人恶意抢注(详见异议书正文) 异议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异议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异议理由用文字表述,以便对方当事人答辩。 2.本书式为异议人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式。异议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用中文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商标异议申请书可以从商标局网站http://sbj.saic.gov.cn下载。 3.被异议商标为共有商标的,被异议人名称/地址栏应当填写共有商标申请人的代表人名称/地址。 4.异议人名称与“异议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或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5.异议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异议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异议人也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6.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异议人章戳(签字)”处盖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该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7.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一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异议须知: 1.商标异议申请应当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提出。 2.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编排证据目录及相应页码。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异议人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商标异议申请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提出的,应提交异议人签章的代理委托书,由异议人直接提出的,应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异议事宜,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5.异议当事人以邮寄方式提交异议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以寄出件信封上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6.每份商标异议申请规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异议申请的,异议人可以通过银行信汇或电汇的方式缴纳异议规费,采取汇款的方式缴纳异议规费的,汇款人名义应与异议人名义一致。 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帐号:7111410182600018867 汇款用途:对×××××××号商标的异议规费 7.有关商标异议申请的其他事项请访问商标局网站http://sbj.saic.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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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写申请书式时,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式上的注释或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 2、 根据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从2002年9月15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必须打字或者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3、 商标申请书式应当使用70g以上的A4(210mm*297mm)纸张打印。除附页以外申请书式均应当正反面打印。 4、 由于商标申请书式是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如果申请人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5、 商标申请人的名称应与所提交证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企业的,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但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实际住所地址。 6、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7、 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所谓的“代理组织”是指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组织。 8、 商标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申请书上签名。 9、 中国注册商标网所列书式尽可能做到与商标局官方公布的书式保持一致,如有更改,孰不另行通知。 10、如有不清楚或不明白的地方请致电010-51661828-818咨询或向国家商标局受理大厅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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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后的各种最新商标申请书式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自2010年7月1日起,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在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申请事宜时,应当按照本次公布的新版商标申请书式背面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事项,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改动申请书式。对于未按照要求使用申请书,或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式具体内容的,国家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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